(北京3日讯)针对美国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将中国5家石化企业列入“SDN清单”制裁,中国商务部上周六(2日)晚间公告一项反制禁令,明定即日起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的制裁规定,并批评美方违反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据新华社报导,中国商务部官网上周六(2日)晚间公告,《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工作机制针对美国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等企业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SDN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依法展开综合评估,确认美国对上述企业的制裁措施存在不当域外适用情形。
公告称,为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护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中国商务部根据《阻断办法》相关条文与工作机制的决定,发布禁令,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这项禁令明定,不得承认、不得执行、不得遵守美国依据第13902号行政令、第13846号行政令等规定,以参与伊朗石油交易为由,对恒力石化(大连)炼化有限公司、山东寿光鲁清石化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鑫海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胜星化工有限公司采取的列入“特别指定国民清单”、实施冻结资产和禁止交易等制裁措施。
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透过“答记者问”新闻稿,批评美方不当禁止或限制中国企业与第三国(地区)及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展开正常的经贸及相关活动,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
发言人称,中国政府一贯反对缺乏联合国授权和国际法依据的单边制裁。此次发布禁令,是依法实施《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的具体行动,不影响中方承担和履行国际义务,也不影响中国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商务部将继续密切跟踪有关国家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的情况,如存在《阻断外国法律与措施不当域外适用办法》规定的情形,将依法开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