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1日讯)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周五(20日)以6比3的结果维持下级法院裁决公布裁决结果,认定总统特朗普去年实施广泛的全球性关税无效。特朗普随后表示,这项决定令人失望,政府将动用其他替代方案,他将签署命令,在目前征收的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征收10%的全球性关税,预计3天后开始课征。
美国最高法院裁定,“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并无授权总统征收关税的权力。特朗普先前援引1977年制定的IEEPA 向几乎所有各国征收“对等”关税。
对此,特朗普指责大法官的决定令人羞愧且失望,批评他们缺乏勇气做出有利于国家的正确决定,炮轰大法官“懦弱”,称这是国会与司法联手打压“美国优先”政策的阴谋,随后他也向投下支持关税的3位大法官表示感谢。这次大法官投票以6比3结果,否决特朗普的关税政策。
他亦在白宫举行记者会表示,外国对裁决感高兴,但不会持续太久,美国政府将使用其他替代方案,“来取代那些被法院错误否决的关税”。这些替代方案可能会带来更多钱,“我们会赚进更多钱,因此变得更加强大”。
他说,将根据122条款签署一项命令,在现有常规关税基础上,额外征收10%的全球关税;预计3天后开始实施。
他指出,美国也正启动多项301条款及其他调查,以保护美国免受不公平贸易行为的侵害。另外,所有根据232条款征收的关税及现有301条款关税将维持不变。
特朗普在记者会上直呼:“我可以摧毁贸易,我可以摧毁国家,我可以实施禁运,但我却连一毛关税都不能收?真是可笑!”
他引用保守派大法官卡瓦诺的异议意见,认为这项裁决可能不会实质性地限制总统未来征收关税的能力,“他说得对!事实上,我可以征收的关税比我之前征收的要高得多。”
特朗普亦承认,最高法院裁决将引发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缠,关于联邦政府是否必须向美国企业退返数以十亿美元计的关税税款,可能要打5年官司。
美国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规定,为处理“重大国际收支失衡”等问题,总统可课征最高15%的关税,最长150天,可经国会批准后延长。贸易法第301条规定,当认定有歧视美国企业或抵触贸易协议里美国权益时,美国政府可加征关税。
依据美国贸易扩张法第232条款,若认定进口产品对美国国家安全造成威胁,总统具有对进口该产品采取调整措施的裁量权,可能采取的措施包括提高关税等。
“华盛顿邮报”报导,目前仍不清楚企业是否能获得退还去年已支付的关税。
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范围并不包含特朗普另行课征的特定产业关税,包括钢铁、铝材及汽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