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在日本驻韩国釜山总领事馆外拍摄的象征受害“慰安妇”的少女像。(法新社档案照)

(首尔13日讯)韩国性平等家庭部(原女性家庭部)周四表示,《日据时期日军慰安妇受害者保护、支援及纪念项目法修正案》(简称“慰安妇受害者保护法”修正案)当天在国会全体会议上获得通过。

韩联社报导,该修正案规定,禁止以诽谤慰安妇受害者为目的,通过否认、歪曲受害事实或散布虚假信息等方式损害受害者名誉的行为。违反者可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5000万韩元(约13万5800令吉)以下罚金。

处罚对象包括通过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出版物,以及信息通信网络、展览、演出、集会、讲演等多种媒介传播虚假事实的行为。

考虑到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基本权,出于艺术、学术、研究、报导目的的行为不纳入处罚范围。

该修正案将自公布之日起满3个月后施行。

朱冠华

自由撰稿人

热门新闻

阅读全文

【新加坡大选】行动党蝉联执政 工人党政治版图扩大

阅读全文

烧烤摊违反行管令 老板顾客全被对付

阅读全文
档案照

哈萨克爆发不明肺炎 致死率远高于新冠病毒

阅读全文

CNN记者讲述北京防疫 女主播惊讶摇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