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杀害大马留台女大学生的梁育志,讯后被警方带出警局移送地方检察署侦办。面对大批媒体询问,梁育志低头不发一语。(台湾中央社档案照)

(高雄29日讯)台湾男子梁育志杀害大马留台女大学生3度被判死刑,但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简称高雄高分院)更二审周四宣判,撤销原本死刑判决,逆转改判终身监禁,全案仍可上诉。

台湾中央社报导,2020年10月28日晚,台南长荣大学大马女学生从校园返回宿舍,步行经过台铁沙崙支线高架桥下便道时,遭梁育志用绳索勒住颈部并强拉上车,女大生死亡后遗体遭弃置高雄阿莲区山区。

2022年3月18日一审,高雄桥头地方法院以梁育志预谋且有计划犯罪、犯罪手段残忍、未见悔意、再犯机率高、社会危害程度大5大理由,依强制性交未遂、强制性交而故意杀人、强盗杀人、遗弃尸体等罪判处梁育志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高雄分院2023年3月23日二审维持死刑,褫夺公权终身。

经上诉,最高法院2023年6月14日认为二审判死的事实与理由矛盾、调查未尽,将梁育志涉犯强制性交罪的部分撤销发回更审,另涉犯遗弃尸体、强制性交未遂罪部分,各判处坐牢2年、2年10月定谳。

去年1月15日更一审仍判死刑,是2024年死刑释宪后,经上诉仍维持死刑首例。高雄高分院认为,梁育志长时间预谋犯罪,刻意选偏僻角落犯案,事先准备犯罪工具,有直接杀人故意,且其手段凶残,为2024年宪判字第8号判决所指“犯罪情节最严重之情形”,以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称“情节最重大之罪”。

此外,梁育志复归社会后性侵害再犯风险高,难以合理期待透过矫治教化后能降低再犯风险,有不得已必须剥夺生命,使其永久与世隔绝必要。

不过,经上诉,最高法院去年4日18日认为更一审证据调查不详尽,理由论述不备,再度撤销判决,发回高雄高分院更审。周四,高雄高分院更二审改判终身监禁,但全案仍可上诉。

廖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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