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8日讯)中国广东深圳龙华区一名年仅14岁的初三女学生在自家小区楼栋门口,遭同班男同学持刀杀害。案件于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女孩家长表示,凶手一直没道歉,直到听说要死刑才向他们磕头求饶。
中媒报导,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显示,该年仅14岁的初三学生潘姓少女(2010年5月出生)以及钟姓少年(2010年4月出生)均为深圳某学校初三在读学生,为同班同学,并与另一名陈姓学生住在同一小区,自初一开始,三人由陈姓父亲与潘姓父亲轮流接送上下学。
事发于2025年4月8日下午放学后,三人被陈父送回小区大门口,后者随即离开,锺男先回到自己所在楼栋,因生活琐事对潘女心生不满的他随后看到对方独自一人准备上楼,他随即绕到她的面前,持网购的黑色折叠刀质问对方,之后持刀捅刺她数刀后离开。听到潘女倒地呼救后,锺男竟再次折返,又捅刺其数刀。
锺男事后逃回家中,向家人谎称“因见义勇为被人砍伤双手”。小区物业人员发现情况后急忙报警,警方赶抵现场将潘女送医抢救,仍宣告不治。
2025年4月9日,锺男被刑事拘留;4月22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由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执行逮捕;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锺男故意杀害同班同学并致其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件于10月15日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害者家属及律师主张凶手应判处死刑。
当日庭审持续近4小时后结束,受害者曾姓母亲表示,“希望可以严惩凶手”还称:“他一直没道歉,直到听说要死刑才向我磕头求饶”。
报导指,在杀害同学前,锺女曾经通过搜索软件查询,自己这个年龄(14周岁)杀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曾女称,这是警方和检察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一个细节,她完全不能接受。
曾女介绍,锺男平时很内向,话很少,但有礼貌,“对于作案动机,警方曾透露,他嫉妒我女儿成绩好,嫉妒她的家庭环境,认为她看不起他”。
她此前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双方父母平时联系很少,其母亲来过家里两次,感谢她帮忙接送孩子。从屋苑到就读的中学,开车需10多分钟,走路约半个小时。
曾女说,他们一般开车接送孩子,接送了锺男近3年,也接送了锺男的姐姐1年,没想到最终女儿却丧命。
目前法院当庭未宣判,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