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讯)中国农业农村部原部长唐仁健18年敛财2亿6800万元人民币(约1亿5862万令吉),被判处死缓。
据新华社等媒体报导,吉林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周日以受贿罪一审宣判唐仁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唐仁健去年5月在农业农村部部长任上官宣被查,同年11月被双开(开除中共党籍和公职)。
法院指,唐仁健在2007年至2024年,利用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广西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甘肃省委副书记、省长,农业农村部部长等职务便利,敛财折合2亿6800万元人民币。
唐仁健进行最后陈述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法院认为,唐仁健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他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追缴,具有酌定从宽处罚情节。

贵州政协原副主席陈晏受贿被判死缓
另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报导,中国官方周一通报,贵州省政协原副主席陈晏涉嫌受贿逾3亿人民币(约1亿7756万令吉),一审被判处死缓,缓期两年执行。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周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通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当天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陈晏受贿、滥用职权案,对陈晏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追缴在案的陈晏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陈晏在2012年下半年至2024年2月利用担任贵州省铜仁市副市长,贵安新区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贵州省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政府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规划审批、公司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3亿5700万馀元人民币。
2017年5月至2021年10月,陈晏在担任铜仁市市长,贵阳市副市长、市长等职务期间,为快出政绩,滥用职权,违反相关规定主导两地政府与汉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造成国有资金重大损失。
法院认为,陈晏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
鉴于陈晏具有重大立功表现,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实际所得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他所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