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福岛第一核电厂事故寻求东京电力公司前高层赔偿的原告,周五在东京高等裁判所外举著横幅和标语牌示威。(图取自日本实时通信社/法新社)

(东京6日讯)日本福岛第一核电厂营运商东京电力公司(简称东电,TEPCO)的4名前高层,因疏职在2022年被判赔偿公司13兆3000亿日圆(约3910亿2000万令吉)。不过根据日本媒体报导,东京高等裁判所(高等法院)周五推翻了这项裁决。

根据法新社,东电公司股东就2011年大地震和海啸引发的核灾,向5名前高层提起诉讼。2022年,其中4名前高层被判赔偿13兆3000亿日圆。

但东京高等裁判所发言人告诉法新社,法院周五驳回了这项判决。

股东认为,如果东电当时的管理层听取研究意见并实施预防措施,例如在高地上安装紧急电源,这场灾难本来是可以避免。被告则反驳指,风险无法预测,而且所引用的研究不可信。

周五的法庭裁决称:“被告……不可能在地震发生前的某个时间点,发现有这种可预见性。”

案件中高达13兆3000亿日圆的款项,用于东电拆除反应堆、补偿受影响居民和清理核污染的费用,据信是日本民事诉讼史上最高的赔偿金额。

2015年,英国石油巨头英国石油公司(BP)因墨西哥湾漏油事件,被勒令支付208亿美元(约880亿480万令吉),当时被形容是美国史上对一家公司处以的最高罚款。

日本时事通信社周五报导,东京高等裁判所否定了海啸是可预测事件的说法。

日本电视台播放的画面显示,原告在东京高等裁判所外举著横幅,要求将赔偿金额提高至22兆日圆(约6468亿令吉),以“对福岛核事故负责”。

2011年3月11日一场强烈的海底大地震引发了海啸,当时福岛第一核电厂的6座反应堆中有3座正在运行。海浪淹没备用发电机导致冷却系统发生故障,造成反应堆熔毁,引发了自1986年切尔诺贝利事故以来最严重的核灾难。

当年的地震和海啸造成约1万8500人死亡或失踪。

今年3月,日本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判处两名被控在福岛第一核核电厂事故中有职业疏失的东电公司前高层无罪,结束了事故引发的唯一一宗刑事审判。
 

廖慧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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