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11日讯)中国深圳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发布一则个人破产清算申请公告,引发热议。37岁的申请人周某月薪只有4784元人民币(约2841令吉),但个人债务总额却高达2544万馀元人民币(约1510万令吉),远超其可承受范围。
据外媒报导,据相关网帖截图显示,申请人周某为女性,每月工资收入为4784元人民币(约2841令吉),住房公积金帐户馀额11592.27元人民币(约6895令吉)。相关个人破产申请最终能否被法院受理,引人关注。
所谓个人破产,就是当个人资不抵债时,由法院决定是否豁免其大部分债务,从而得以重新出发,旨在为陷入严重财务困境且诚实守信的个人提供债务重组机会。
目前中国个人破产制度在发达地区试点,深圳是其中之一。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工作人员就此表示,目前该案尚处于个人破产申请审查公告阶段。申请审查公告的目的是广泛征集知情人的回馈,并审查申请人信息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