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7日讯)针对日本声称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毛宁周一在例行记者会上予以驳斥。
中新社报导,据报日本一名国会议员近日向日本政府提交质询,声称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写入“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关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相关表述,日本地方政府和地方议员是否有法律义务遵守相关立场。对此,日本政府出具答辩书,声称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不具备法律约束力”。有记者就此寻求中方评论?
毛宁称:“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她说,中方坚决反对建交国同台湾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日关系的政治基础。
她指出,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签订中日联合声明,日方在声明中作出过明确承诺,即“日本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重申: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8条的立场。”
毛宁强调,《波茨坦公告》第8条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她指出,《开罗宣言》明白无误地要求将日本“窃取”于中国之领土,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上述文件不仅是对台湾属于中国这一事实的确认,而且是同盟国与日本之间结束战争状态、构建亚太战后国际秩序的法律基础,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毛宁表示,1978年,中日双方签订中日和平友好条约,双方在条约中确认,“中日联合声明是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的基础,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
她称,条约由中日两国政府签署、两国立法机构审议批准后正式生效,从法律上确认了联合声明的各项原则和内容,当然具有法律约束力。
毛宁指出,台湾重回中国版图已经80年了。日方企图在台湾问题上模糊历史事实,严重误导广大日本民众,严重违背日本政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承诺,挑战中日关系政治基础,向“台独”势力发出严重错误信号。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她说:“我们严肃敦促日方恪守中日4个政治文件的原则和精神,切实履行相关法律义务,在台湾问题上谨言慎行,以实际行动兑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