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日讯)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中国地方政府跨区捉人罚款补贴财政的“远洋捕捞”越演越烈,有报导指,逾50名中国“耽美”作家,因在台湾发表作品,遭安徽警方跨省抓捕,许多人被迫筹钱缴纳高额罚款,有缴不出的作家遭重判逾5年。
台湾中央社报导,“远洋捕捞”近期成为中国热门词汇,形容部分地区公安机关出于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异地抓捕、查封、冻结外地企业人员及资产。根据中国公安部规定,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以及各种侦查活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办案协作请求,并在当地公安机关协助下进行,或者委托当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
至于“耽美”多是指女作家写男男恋的唯美情欲作品,近年在中国遭严格审查取缔后,中国“耽美”作家纷纷转往伺服器设在台湾的海棠文学城成人付费网站发表作品。然而,这些多是二十几岁年轻女作家6月起相继遭到“远洋捕捞”。
“水瓶纪元”本月19日在腾讯网发布调查报导指出,6月20日,安徽警方依涉嫌制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跨省上门抓捕了10几名作家。
与此同时,海棠文学城在中国最大的两名经销商也遭到抓捕。在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官网,检索到了相关开庭公告,他们因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
根据中国《刑法》,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轻则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终身监禁,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透过网络分享、展示也属于传播。根据中国最高法院2004年发布的司法解释,点阅次数超过一万次或收入超过一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立案;点击达到5万次以上或收入达到5万元人民币以上,在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区间量刑;如果点阅次数达到25万次以上或收益超过25万元人民币以上,即可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终身监禁区间量刑。
有未能缴款者被判囚5年
据报导,截至目前,大约有50多位“耽美”作家遭到安徽警方抓捕。12月中旬,部分作者的判决结果陆续确定。
据知情人士透露,由于作家们未直接贩卖小说,也没有定价权,“属于给网站打工的”,在案件中被认定为从犯,在量刑中得以降级处理。涉案金额在25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作家,基本都能获得缓刑。如“一蟹”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缓刑两年。
报导指出,此前,为了争取减刑和缓刑,涉案作家大多在积极退还“赃款”,也就是多年来赚取的稿费。
据报导,顶尖“耽美”作家“云间”由于积极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部分未能筹集到资金退赃的作家 ,被判处更长的刑期,如“辞奺”被判刑5年6个月。所有涉案作者都因此留下了案底。
根据中国两院2010年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涉及传播淫秽电子讯息犯罪的,罚金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5倍以下。
“一个13万流水的作者,罚金按一倍算,就是26万,再加上律师费、(前往安徽应诉的)往返路费......真的是天文数字了。这还是流水小的”。读者晨晨忍不住感叹,“她们只是一群二十多岁的、生存艰难的女性,她们又不是印钞机......”
报导引述多张截图指出,自8月以来,已有10几名作家在微博公开筹款。为了避免诈骗嫌疑,她们还附上了逮捕或取保告知书、医院检查报告和居住环境等照片。
据“云间”的妹妹在微博讲述,“云间”在海棠写作近10年,共计千万字。她一心扑在写作上,没有养育孩子,只有4条宠物狗。为了退赃和缴纳罚金,4个月以来,家人都在借钱、筹钱,但依旧弥补不了资金缺口,才不得不上网向读者求助。
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官网显示,自11月以来,陆续有10几位作者进入庭审程序,每周都有一至两个案件开庭。笔录、开庭,让作家们不得不多次在两地往返,从重庆、浙江、福建、云南等地,前往安徽。
警员伪装读者钓鱼执法
为何安徽警方能突破属地属人原则,跨境逮捕全国各地的涉案作家?报导引述律师黄思敏指出,网络时代和传统社会的传播形态并不一样,这使得任何地方都有可能成为犯罪地,所以有时候会有跨区域的执法和抓捕。当然,目前也有各地“趋利执法”的情况,在经济类刑事案件里更多一些。
报导还提到,从知情人士获取到涉案作者的判决书内容,其中部分细节在“耽美”圈内引起热议。判决书显示,证人汪毅骏无意间透过广告连结跳转到海棠文学城,发现网站里均为色情小说,于是向警方举报。巧合的是,该名证人与隶属绩溪县公安局一职员同名。
对此,黄思敏律师指出,员警假装成读者、消费者来固定证据,是司法案件中常见的手段,也就是“钓鱼执法”。
“水瓶纪元”19日爆料50馀名海棠作家遭远洋捕捞,获得热烈转发,许多中国网民表达同情不舍,感叹“写小说比强奸判得还重”。有人形容这是一场“只有被告,却无人受害”的罪与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