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美国纽约市的联合国总部。(图取自法新社)

(纽约9日讯)联合国会员国周四通过一项旨在打击网络犯罪的条约,是联合国首次通过此类文本。然而,欧美和科技公司持反对态度,人权活动人士就警告,该条约可能带来监控风险。

法新社报导,经过3年的谈判和在美国纽约举行的最后两周会议,成员国一致通过了《联合国打击网络犯罪公约》。该条约将提交给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

尽管美国和欧洲持反对意见,但还是在俄罗斯2017年推动下,成立了相关条约起草委员会。

该新条约在40个成员国批准后将生效,旨在更高效和有效地预防和打击网络犯罪,特别是在儿童性虐待图像或视频,以及洗钱方面。

南非的代表称赞该条约为“具有里程碑意义”,并表示“技术援助和能力建设的规定,为网络基础设施欠发达的国家提供了急需的支持”。

对数码环境造成危害

但该条约的反对者、一个由人权活动人士和大型科技公司组成的不同寻常联盟,谴责该条约的范围过于广泛,可能成为全球“监控”条约,并被用于镇压人民。

该文本规定,一个国家可以为了调查依其国内法可判处至少坐牢4年的任何犯罪,而要求其他国家提供与犯罪有关的任何电子证据,也可以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供数据。

非政府组织人权观察认为,该条约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多边监控工具”,并警告“这将是人权的灾难,也是联合国的黑暗时刻”。

该组织称:“这实际上是一种压制性法律工具,可以跨境用于镇压记者、活动人士、LGBT(同性恋、双性恋、跨性别)群体、自由思想者和其他跨境人士。”

哈特率领网络安全技术协议代表团参加了该条约谈判,该代表团包括微软(Microsoft)和Meta在内的100多家科技公司。哈特认为,条约起草委员会通过的条约,没有解决民间社会、私营部门,甚至联合国自己的人权机构所指出的许多重大缺陷。

他强调,无论条约在哪里实施,它都会对数码环境,特别是人权造成危害,并呼吁各国不要签署或实施该条约。

正方批过度保障人权

然而,一些赞成条约的国家却抱怨,该条约实际上包含了太多的人权保障条款。

几天前,历来支持该条约起草进程的俄罗斯称,该条约“充斥著过多的人权保障条款”,并指责一些国家借“民主价值观”之名,追求“狭隘的自私目的”。

在周四的会议上,伊朗试图删除几个具有“内在缺陷”的条款。

其中一段规定“本公约的任何内容,不得被解释为允许压制人权或基本自由”,例如“言论、良心、意见、宗教或信仰自由”。

经过投票,伊朗的删除请求以102票反对、23票赞成(包括俄罗斯、印度、苏丹、委内瑞拉、叙利亚、朝鲜和利比亚)和26票弃权,遭到否决。

虽然有潜在的阻力,但最终所有国家都同意以共识的方式通过某项决议或协议,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包括伊朗,选择出来反对。

朱冠华

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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