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2日讯)79岁香港知名电影人黄百鸣(原名黄柏鸣)在2017年8月25日至10月17日期间,担任天马影视主席兼控股股东,并于第三方协商收购天马影视股份期间,怂使胞妹购入天马影视股份,因而遭证监会票控1项内幕交易罪。裁判官高伟雄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定黄百鸣罪名成立,指黄百鸣在审讯中辩称当时预期收购不会成事,而发讯息叫胞妹买入股份也只是基于胞妹询问,其解释荒谬牵强、不合逻辑。辩方求情指黄百鸣因案生活出现巨变,蒙受精神和心理压力,审讯期间更曾遭人滋扰恐吓。案件押后至6月9日判刑。
案发时,黄百鸣先后透过4张支票向胞妹黄洁珍转帐共250万元(港币,约127万令吉),并透过WhatsApp指示她买入天马影视股票,涉款至少156万元(约79万令吉)。根据证监会从黄洁珍手机内撷取的WhatsApp讯息,黄百鸣在2017年8月30日、9月13日及9月14日曾向黄洁珍发讯息“今天一八几买点啦”、“收市前买”、“0.2下可入些货”及“明天低过0.2,尽买”。
黄百鸣在审讯中供称,案发时虽知道有第三方接触及提出收购天马影视股份,但天马影视早前已有两次收购失败的情况,加上他与收购方接触时,对方只派出员工作代表,故他也交给下属处理及以为收购会不了了之。
黄百鸣解释,他当时给黄洁珍4张支票,是因为要处理胞弟在中国的物业,他并不知道黄洁珍会使用款项来购买天马影视股份,而他向黄洁珍发出涉案讯息,是因为黄洁珍事前在公开场合询问购买天马影视股份的事,他感到不满及没有回答,事后因感抱歉而发讯息回复黄洁珍。
解释被指不合逻辑
高官裁决时,指黄百鸣的解释荒谬、牵强及令人无法信服,黄百鸣大可在现场向黄洁珍表达不满,而不必沉默,他事后也可以道歉,并毋须叫黄洁珍买入股份,而且黄百鸣有指明黄洁珍在收巿前买入,这更显得他的解释不合逻辑。
黄百鸣又供称,小时候当黄洁珍哭泣时,他作为兄长会说“反话”,叫黄洁珍尽情哭泣,所以当时曾发讯息叫黄洁珍“尽买”。高官则指,即使是家人及有特别沟通方式,以当时情况,任何有理性的上巿公司主席都不会叫家人大量买入股份。高官认为黄百鸣并非诚实可靠证人,不接纳其证供,并指唯一合理、不可抗拒的推论便是当时黄百鸣指示黄洁珍买入股份。
控方庭上透露,黄百鸣初犯,而黄洁珍在案中共获益约103万元(约52万令吉),当中涵盖尚未卖出的股份和买卖股份所赚取的利润。控方另申请37.4万元(约19万令吉)调查费用。
辩方资深大律师谢华渊求情指,不反对控方申请调查费用,但指黄洁珍在案中实际获得的金钱利益并不多,她从刚开始投资股票便常买入天马影视,并常有“高买低卖”的情况。
辩方提到,审讯中曾呈堂21封品格证人的信件,当中包括被告家人、立法会议员、电影界人士和一些曾接受被告帮助的人士。辩方指该些受益人士所得到的不只是经济援助,更得到友情,对于黄百鸣的帮助,“他们是无上感激”。
求情称疫情期间曾捐500万港元赈灾
辩方今更呈上无线高层乐易玲及导演林德禄为黄百鸣所写的求情信,乐易玲在信中指黄百鸣多年来对影视贡献有目共睹,望法庭从轻发落,彰显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林德禄则指黄百鸣曾拍摄多部受欢迎作品,为大众带来娱乐和正能量。辩方另呈上中联办盖印文件,证明黄百鸣在疫情期间曾向中央捐款500万元(约253万令吉)用以赈灾。
辩方强调,黄百鸣并非因贪念而犯案,他只是因应胞妹的谘询,并非主动提出意见,而由证监会2018年采取调查行动,至2025年发出传票检控,中间相隔了6个多月。案件延误令黄百鸣蒙受心理和精神压力,令其性格和生活模式出现巨变,他不再开朗,也停止了公益活动,他曾求诊精神科医生,而其家人也受到影响。
辩方更指出,黄百鸣被检控后更曾受到滋扰及遭到恐吓,对方更在黄百鸣出庭作供的日子于庭外拉横额;黄百鸣已报警求助。案件对黄百鸣影响巨大,他过去从未犯事,现已步入高龄,其名誉和人生快乐都丧失,他现已进入退休状态,主要靠Youtube频道“百鸣歌”作为抒发渠道,他再没有机会重犯,望法庭考虑非监禁式刑罚。
案件押后至6月9日判刑,期间黄百鸣续准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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