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1日讯)韩国天团防弹少年团(BTS)成员金泰亨(V)卷入前ADOR执行长闵熙珍与HYBE的官司风波。他过去传给闵熙珍的私讯被列为法庭证据,引发外界热议。对此,V于20日亲自回应,强调自己“无意选边站”。

此前,闵熙珍与HYBE因股东合约及卖出选择权问题对簿公堂,同时围绕HYBE旗下女团ILLIT与NewJeans的“抄袭争议”也成为审理焦点。法院判定,闵熙珍提出的相关言论属于意见表达,不构成诽谤,而V与她之间的对话内容亦被纳入证据之一。

V当天在IG限时动态分享相关新闻截图回应,表示闵熙珍是自己的熟人,当时只是基于共鸣分享部分私下对话,“完全没有要选边站的意思”。对于聊天内容在未获同意的情况下被提交为审判资料,他直言感到相当困惑与不满。HYBE方面亦证实,艺人只是出于熟人情谊发言。

V称并不知情对话内容被提交为证据。
V称并不知情对话内容被提交为证据。

至于被公开的私讯内容中,V曾提到:“所以说啊,我也看了一下,觉得‘啊,这个很像……’。”法官认定,这类说法属于针对整体印象相似所作出的个人意见或价值判断,并非事实陈述。

根据判决书,一审裁定HYBE须向闵熙珍支付255亿韩元,并向两名相关人士分别支付17亿韩元及14亿韩元。不过,HYBE已于19日向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上诉,案件仍将持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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