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峇鲁21日讯)吉兰丹警方建议,凡涉及自愿与男子发生性关系的女性,也应一并受到法律行动。
吉兰丹州总警长拿督莫哈末尤索夫指出,这项建议值得考虑,因为根据调查,州内近90%的未成年强奸案其实都是双方自愿,而非被迫。
“现行法律多数倾向于仅对男性提控,但调查发现许多案件其实是双方同意的情况。”
“一旦有报案,我们仍必须展开调查,并依《刑事法典》或《儿童法令》对男子提控,即便双方已承认是你情我愿。”
他今日在吉兰丹警察总部主持月度集会后的新闻发布会上,如是表示。
他是在回应自去年以来,吉兰丹青少年涉入强奸与性犯罪案件持续攀升的趋势时,作出有关谈话。
莫哈末尤索夫指出,这项建议将与总检察署、吉兰丹伊斯兰宗教事务局及相关单位讨论,以便深入研究法律机制,确保能采取更公平的行动。
“我们并非要随意提控,而是要寻找更有效的防范之道。若法律允许同时对双方采取行动,就能遏止此类案件的发生。”
他指出,目前未成年性行为一般是依《刑事法典》第376条(强奸)及《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14条文进行调查,而未成年女性通常被视为受害者予以保护。
他强调,这项建议旨在向青少年传递明确讯息,不要轻易陷入违法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