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登嘉楼首宗公开鞭刑案今日行刑,登州大臣拿督斯里阿末三苏里表示,顺利且有序的行刑过程符合伊斯兰教法原则。
他今日在面子书撰文称,鞭刑惩罚并非仅仅为了严惩罪犯,而是通过预防与教导的形式,让社会更符合伊斯兰价值观。
“登嘉楼将继续致力于捍卫这份诚信,确保一切都符合伊斯兰教法与国家法律。”
他还向今日行刑的相关各方表示感谢,包括伊斯兰法庭、登州宗教事务局、监狱局、大马皇家警察、清真寺管理层、登州卫生局以及行刑官。
“他们高效与认真让行刑过程公正且透明地进行。”
现年42岁的莫哈末阿芬迪阿旺,因三度犯下幽会罪,于上月20日遭登州伊斯兰高庭判处公开鞭刑6下。
这是登嘉楼首宗因伊斯兰刑事罪公开鞭刑罪犯的案例。
此举引来了有关违宪与不人道的反对声浪,如大马人权委员会就批评,这项裁决逾越了《联邦宪法》阐明的州权力范围,即仅允许鞭刑,而非公开鞭刑。
此外,马来显要组织(G25)亦提出反对,并呼吁首相拿督斯里安华介入干预。
大马监狱局则于今午2时50分,执行对莫哈末阿芬迪阿旺的鞭刑,全程约耗时2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