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拉登嘉楼26日讯)登嘉楼伊斯兰党宗教司理事会主席依斯迈奥斯曼表示,登州伊斯兰法庭对屡犯幽会罪者公开执行鞭刑,彰显州政府拥护伊斯兰法作为一项为全人类谋求公正与福祉法律的承诺。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鞭刑不仅是为了教育违法者和警示社会,而且执行方式也经过审慎考量,采用小藤条适度施加鞭打,不会对个人造成伤害。
“这符合伊斯兰教中慈悯和智慧的原则,旨在建立悔悟之心,而非造成痛苦或仅仅为了羞辱。这项刑罚的执行也让社会直接了解到伊斯兰法在处理道德问题上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伊斯兰法教育民众尊重法律和远离罪恶,并形成一个更负责任和尊严的社会。”
他继说,这项刑罚的执行也反映登州伊斯兰党宗教司理事会,对在第70届伊斯兰党代表大会上,通过加强伊斯兰法议案的承诺。
他表示,此举通过设立特别委员会和秘书处来加强伊斯兰法庭权力,从而巩固了伊斯兰法的地位。
“作为奉行伊斯兰法的州属,登州展现出一种在大马宪法框架内和谐运行的伊斯兰行政模式,向世界传递了一个明确信息,即伊斯兰法是一个公正、充满智慧,且能够带来普遍福祉的法律体系。”
因此,依斯迈奥斯曼呼吁所有登州人民,以开放的心态接受伊斯兰法的执行,并将这作为教育和维护社会和谐的一项措施。
“事实上,伊斯兰法是为今世和后世带来公正与福祉的慈悯。我们也祝贺并感谢登州伊斯兰法庭以充满智慧的方式执行这项刑罚的勇气和承诺。我们对该机构寄予厚望,希望它继续成为维护上苍律法神圣性的正义核心。”
早前报导,涉及幽会罪的男子莫哈末阿芬迪阿旺(42岁),将成为登嘉楼首位在清真寺公众面前被执行鞭刑的人。
此刑罚由瓜拉登州伊斯兰高庭于11月20日作出裁决,该男子因触犯《2022年伊斯兰“酌定刑”(Takzir)(登嘉楼)修正法案》第31(a)条文,涉及第二次及以上的幽会罪,而被判处6鞭刑罚。
马来显要组织(G25)于上周日(22日)批评登嘉楼伊斯兰上诉庭于本月11日的裁决,认为公开鞭刑已经违反联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