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沙巴泛婆罗洲大道第一期工程规划至今已10年,却仍未全面完工,国会提呈的《2026年第二系列总稽查司报告》揭露,工程延误、工地交付、公共设施迁移、设计变更及项目监督等问题,均影响工程进度及成本。
报告指出,沙巴泛婆大道第一期早在2015年开始规划,原定于2016年4月1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即69个月内完成。
第一期工程共分为35个工程配套,全长706公里。不过,截至2026年3月31日,整体工程仍未完成。项目管理权也已于2019年9月22日,从项目交付伙伴(PDP)移交予工程部。
总稽查司发现,目前仅有4个工程配套已经完成,总值约5亿6700万令吉;其馀31个配套仍在施工,占整个项目的88.6%,涉及金额达163亿1900万令吉。
在尚未完成的工程中,9个被列为问题工程、13个进度落后,另有9个则超前进度。
报告指出,工程目前面对多项关键问题,包括工程延误、施工开始前工地尚未准备妥当、公共设施迁移、设计变更、项目监督不完善,以及不遵守相关条例和合约要求等。
总稽查司认为,这些问题不仅涉及施工现场及多方利益相关者面对的复杂挑战,也反映出项目规划、跨机构协调及整体监督方面存在不足。
报告指出,项目在规划、执行及监督方面的弱点,已经直接影响工程完成期限、施工成本、项目目标,以及原本应让沙巴人民享有的工程效益。
由于工程长期延误,沙巴发展目标及建设更安全、高效率道路网络的计划也受到影响。
总稽查司报告显示,沙巴泛婆大道第一期整体施工期限不断延长,导致项目总合约成本从原本的179亿1000万令吉增加至189亿6000万令吉,既激增10亿5000万令吉。
其中,1A首期(Phase 1A)目前估计耗资113亿2300万令吉,比原本103亿3600万令吉的项目拨款上限高出9亿8700万令吉,即9.5%。
报告直言,若政府不批准额外拨款,整个第一期工程将无法完成。
总稽查司也发现,项目存在多项违反合约及相关条例的情况,包括在环境影响评估(EIA)报告获批准前便展开工程、延迟完成合约文件、支付本不应由政府承担的前期工程开销,以及批准超过规定权限的变更工程指令(VO)等。
报告揭露,政府资金中有603万令吉被用于支付本应由承包商承担的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征费。
此外,由于工程配套承包商(WPC)实际支付的担保及保险金额,与政府支付给WPC的费用存在差异,政府还需承担3295万令吉的相关费用。
总稽查司也发现,因合约文件迟迟未最终敲定,出现1亿6364万令吉超出允许限额的异常付款。
另有价值89万令吉、超过合约金额的项目资讯系统相关开支,以及涉及19张发票、总额408万令吉的款项无法支付。
报告认为,工程变更管理、批准权限、履行合约责任、项目期限管理,以及针对承包商延误和违规行为采取跟进行动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加强,以避免政府面对财务及法律风险。
至于砂拉越泛婆大道工程,总稽查司报告指出,由于项目尚未完成,因此无法全面评估其原定目标是否已经实现。
根据砂拉越公共工程局的初步报告及审计调查,工程已经对沿线经济及社会活动产生正面影响,包括商业、农业、旅游及建筑业,同时也推动新道路建设及增加相关收入。
不过,报告指出,由于合约及协议管理效率不足,以及项目治理存在弱点,砂拉越泛婆大道工程至今仍未达到全面完成及落实的目标。
总稽查司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公共设施迁移及恢复工程尚有17亿8000万令吉索赔未解决;项目资讯系统管理存在弱点,服务期限届满后系统已无法使用,但政府仍支付了3207万令吉;项目保险保单未及时更新;价值2018万令吉的设施处于闲置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