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17日讯)90天已过去,民兴党秘书长拿督罗烈多追问为何40%净税收课题还没看到任何协议和数据?
他今日发表文告表示,联邦政府近期就《1963年大马协议》(MA63)相关课题,所发表声明引高度关注,尤其涉及《大马联邦宪法》第112C条文所规定、沙巴应享有的40%净收入权益。
他说,这个问题非关于谈判、程序或技术委会,而是是否遵从高等法院裁决。沙高等法院已明确指示联邦与州政府,须就沙40%净收权益采取行动,订下清楚时限,即90天内完成重新检讨,180天内迈向落实执行。
“如今90天期限已满却没任何协议、没清楚的数据、没共享资料也没落实执行计划。”
他指出,官方所承认的一次州联邦会议是在沙巴仍处于看守政府期间召开。自新届州政府成立以来至今未就此课题发表任何正式声明。
“沙法律协会之所以入禀法院,是因为沙巴权利数十年来被剥夺。法院已承认这项不公,并裁定须加以纠正,如今政府却躲在所谓“框架”与“持续讨论”背后,等同要把法院试图终结的失败延续。”
他说,联邦掌管财政但沙政府有责任捍卫沙巴权利,然而首长至今保持沉默。
“当涉及宪法事务高等法院裁决被视为可有弹性、可选择性执行时,这将树立极其危险先例。”
他强调,法院裁决不应受政治便利左右,宪法权利也不能依照舒适度或时机来执行,法院裁决不是选项,宪法权利不可谈判,沙巴也不是这个联邦中的次等伙伴。
他说,民兴党坚定与沙法律协会、高等法院裁决及全体沙民站一起,不会接受任何拖延,也不会为不遵从裁决找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