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庇26日讯)沙巴律政司署决定不提控去年在亚庇州政府行政大厦前,参与抗议集会者。
州律政司署发文告表示,他们是经过详细的考虑后作出这项决定。
文告称:“州律政司署经过详细考虑后,决定不再提出控诉,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54条停止对涉案个人进行诉讼。”
此前有报道称,25岁的“沙巴大学生声音”组织主席莫哈末法希将于12月31日被控。
而全国警察总监丹斯里拉扎鲁丁则表示,警方将遵守沙巴州律政司的决定,不会提控上述两场集会的召集人。
他在一项声明中表示:“我们对此表示欢迎,并将遵守州律政司署的决定,不再起诉此案。”
他说,有关集会者分为两派,一派支持任命沙巴州元首,一派反对。
他说:“由于召集人没有向警方发出完整通知集会文件,警方根据2012年和平集会法第9(5)条文调查此案。”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人民权力行动(G57)主席拿督朱卡乃玛达则表示,对于那些去年在Selera走廊及州政府行政大厦前集会上诽谤州元首敦慕沙阿曼者,当局应该向其采取法律行动。
他说,那些侮辱及错误指控慕沙贪污者应该要受到惩罚,包括漫画家法米雷查和数位沙巴大学学生。“没有任何我国的法庭裁决过慕沙有贪污的罪行,在没洧证据下指责他是贪污领袖,这是恶意的行为,也打击沙巴州元首机构的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