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13日讯)非法印尼外劳涉嫌强奸11岁女童,今日遭地庭重判监禁72年又4个月,外加22下鞭刑。

被告莫哈末哈斯那(39岁),来自印尼爪哇,他面对5项控状,其中4项为强奸罪,另一项为非法入境罪。

第一项至第四项控状指被告分别于2014年1月、7月、11月及12月21日,在马鲁帝华人村某住家内强奸一名年仅11岁的女童,抵触刑事法典376(2)(b)。

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最高30年监禁或另加鞭刑。

被告在4项控状下各别被判监禁18年5鞭,刑罚将分开执行,即72年20鞭。

被告另一项无持合法准证入境砂州,被控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6(1)(c)条文,并可在同样法令6(3)下被判,在此控状下被判监禁4个月2鞭。

被告5项控状的判刑为监禁72年4个月及鞭刑22鞭!现年39岁的被告,相等于被判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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