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杜苏基表示,森美兰州10名行政议员在9月24日遭革职后,仅被禁止进入州行政议会办公室,因他们已不再是州政府行政团队成员。
不过,他指出,这10名州行政议员仍可以民选代议士的身份进入州政府大厦,履行州议员职责,包括处理日常公务及协助各自选区的选民。
根据《每日新闻》报导,莫哈末杜苏基今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该禁令也意味著有关前行政议员不得进入各州行政议员办公室,即使是为取回留在办公室内的个人物品也不行。
“作为人民代议士,他们仍可如常前往森美兰州政府大厦处理公务,但不得进入州行政议会办公室,因为他们已不再是州政府行政团队成员。”
据媒体今日报导,森美兰州10名行政议员已入禀芙蓉高庭,挑战森州秘书及森州政府于9月24日刊宪、撤销10名行政议员委任的合法性。
代表10名行政议员的Tetuan Hafarizam Wan & Aisha Mubarak律师楼今日发文告表示,律师楼已于10月5日,代表10名行政议员,向芙蓉高庭入禀诉状,将森州秘书及森州政府列为答辩人。
针对这10名行政议员在遭撤职前所作出的任何决定,莫哈末杜苏基表示,有关决定依然有效,因为他们当时仍担任行政议员。“他们仍是行政议员期间所作出的决定是有效的;遭撤职后,他们便不再拥有以行政议员身分作出决定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