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2日讯)雪州大臣拿督斯里阿米鲁丁表示,私人地主在面对宗教场所侵占土地的情况时,必须遵循既定程序处理。
他在文告中指出,地主不能自行驱逐或拆除有关宗教场所,而必须先委任律师,通过法庭取得庭令后,才能采取相关行动。
“任何地主若发现土地遭侵占,并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兴建宗教场所,必须先向警方报案。警方可据此展开调查,一旦证实属实,便可提控侵占土地的违法行为。”
“其次,地主笔触向侵占者发出通知,并知会县政府。由县长主持的县安全委员会已在雪州各地启动。”
“县安全委员会随后将召集各相关单位,包括地主、宗教场所负责人、警方和地方政府,以达成合理的解决方案。若无法达成共识,县安全委员会将建议地主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阿米鲁丁直言,此举能让当局全程介入处理,避免引发可能导致骚乱的事件。
他重申,各方不得在未通过法庭程序的情况下擅自采取行动,因为这涉及国家土地法典及其他相关土地法律。
对于在州政府土地上违建宗教场所,阿米鲁丁称,已指示改善现有程序,并要求地方政府立即采取行动。
他也指示雪州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厘清标准作业程序。
阿米鲁丁指出,他今日主持雪州国安理事会会议时,讨论了违建宗教场所引发的争议,并坦言雪州万挠一座兴都庙遭4人私自拆除的事件已引发国人紧张和担忧,相关案件必须得到迅速处理。
“警方正调查昨日发生在万挠的事件,并将根据必要的法律程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