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16日讯)芙蓉市政厅(MBS)日前向森美兰黄氏联宗会发出通知,要求更改及拆除其现有中英文招牌一事,已引起华社关注与不安;对此,马华芙蓉市议员锺锦威呼吁芙蓉市政厅必须尊重社团注册局(ROS)权威以维护多元文化的和谐基础,不应该贸然要求森美兰黄氏联宗会更换或拆除招牌!
锺锦威昨日在声明中指出,他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已在市政厅群组要求停止相关行动,并请求立即安排会议讨论,但未获得直接回应。
他表示,森美兰黄氏联宗会已成立56周年,会员众多,并在文化、教育及慈善等领域长期作出贡献。
他指出,根据社团注册局资料,该会名称及章程早在注册时依据《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提交并获批准,因此其招牌上的名称与语言属合法。
“如今地方政府却要求森美兰黄氏联宗会更换或调整招牌,这无异于推翻联邦政府已批准的合法地位。这不仅侵犯社团自主权也会增加社团不必要的经济负担,可说是劳民伤财的举动!”
他强调,若仅因招牌只有华文与英文字体便视为违规,那么全国数以千计的社团、华团、宗祠及商家都成“违法者”,这不仅制造混乱,更破坏马来西亚多元文化的基础。
他说,当地方政府官员在执法时,必须清楚区分商家广告牌和社团招牌,前者可根据地方政府附例要求调整字体比例或语言,后者则属于社团注册局批准范围,地方政府无权干预。
锺锦威举例,吉隆坡市政局(DBKL)在2024年也曾发生类似事件,当时部分商家因招牌双语问题被要求更改,经澄清后确认,商家受《1956年商业注册法令》及地方政府广告招牌附例规范,必须符合广告执照条件;然而,社团则受《1966年社团注册法令》约束,地方政府无权要求更改社团已注册并获批准的名称或语言。
“故地方政府必须依据不同法令执行,否则就属于越权!依据以上法令,任何符合以上条件的商家、社团及华团有英文字体的招牌并不属违规!”
他透露,自己与芙蓉助理市议员冯贵顺已于上周一(8日)正式向芙蓉市长办公室提呈建议书以要求成立“文化与历史遗产特别委员会”。
他说,该特别委员会旨在制定清晰指引,厘清商家与社团在文化历史招牌上的权责,平衡地方政府执法与多元文化保存之间的关系。
锺锦威希望透过成立特别委员会让所有政策更透明和更有共识,以便让多元文化得以延续,同时避免市政厅再度陷入类似争议。
“该委员会将针对各族群的文化历史,故包括24名市议员及25名助理市议员在内!”
锺锦威呼吁所有市议员,无论党派立场,都应在此课题上同心协力,共同保护社团合法权益,并强调这是守护多元文化,也是守护法治精神,这必须确保地方政府的执法不偏离联邦法令。
他最后重申,将继续为芙蓉各族社团争取合理权益和捍卫文化遗产,并希望芙蓉市政厅在未来的执法行动中多与社团及当地州市议员沟通,避免再度引发民众不安。
据媒体报导,森美兰黄氏联宗会招牌日前因仅有中英文字体,未附上国文字体,接获芙蓉市政厅通知,限7天内撤下并更换符合条例的招牌,事件引起各界人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