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9日讯)中国上海闵行区一名男子被指使用瓦斯罐引爆提款机,但机内34万馀元人民币(逾20.7万令吉)分文未取出,最终以盗窃未遂罪判刑6年。
综合多家中媒报导,事发于2025年1月18日凌晨,一名身穿黄色外套、面部蒙著黑色格纹围巾的男子包裹严实地走进上海闵行区一家银行的提款机房。他没有插卡取款,而是将装有瓦斯罐的白色包裹放入提款机出钞口,并用打火机点燃。
提款机随后轰然爆炸,浓烟四起。火势熄灭后,该男子回到机房,把手伸进出钞口使劲拉拽、翻找,但最终没能掏出一分钱,只能悻悻离开。
提款机周围的多角度视频,完整记录这场荒唐的破坏行动。
警方通过视频监控、现场物证,证实黄姓男子就是直接作案人。而提款机内当时有34万馀元现金,因爆炸装置威力有限且机身防护牢固,现金未被取出,但提款机被炸毁,造成1.5万多元(约9145令吉)的损失。
黄男被控后在庭上亲眼看了监控,但仍然不认罪,一口咬定作案的不是自己,“我不认罪,这是我的一个朋友,这与我完全不像。”
他描述,作案男子是他一年前在网上认识的“好哥们”,这名朋友托他买瓦斯罐,借了他的黄色外套,拿了他的银行卡,作案后又把脏衣服还回来。
然而,他的手机记录显示,案发前他在拼多多搜索手电锯、钨钢切割片、卡式炉、煤气罐等工具;案发当天,他在百度搜索了“闵行区刚刚发生的重大新闻”、“ATM机被暴力打开”等关键词。
黄男对此辩解,瓦斯罐是朋友托他帮忙买的,而搜索新闻的记录,也是那位朋友用他的手机搜索的,“手机一直放在对方的衣服口袋里,他很可能在吃饭的时候,或者趁我上厕所的时候,用我的手机进行了搜索。”
此外,警方在他的租屋处找到了视频中同款的黄色外套,黄男对此则辩称:“案发前他(朋友)来到我家,我看他穿得少怕他冷,把黄色外套借给他穿,等他出门作完案回来,又嫌黄色外套脏,我就把风衣借给他穿,黄色外套就留在了我家。”
不过他的房东明确表示,黄男在他那里租住了三年,能认出来视频里的男子就是黄男。
而对于能精准在提款机输入密码,黄男称曾经因为登陆游戏账号,告诉了朋友自己常用的六位数密码,朋友可能曾偷拿走他的银行卡,试过密码,“我跟他说过,我很多密码都是一样的,都是这六位数字。”、“我很多东西都放桌上,出门的时候房门都是不关的,他可能偷走过我的银行卡。”
面对这套“神逻辑”,法官当庭进行灵魂拷问:“你的朋友叫什么名字?”他回应:“我不知道,只知道他姓张。”法官问:“他是你的朋友,你不知道他名字?”黄男回应:“邻居也是我的朋友,我也不知道我邻居的名字。”法官再问:“他手机号码多少?”黄男则答:“已经删了。”
对此,法官指出,一个连名字、住址、联系方式都不知道的人,黄男却敢把银行卡、密码全盘托出,这完全违背常理。
闵行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从监控拍到的视频,到黄男住处搜出的作案外套、涉案银行卡,以及手机里可疑的搜索记录,再加上房东的指认,无论是物证还是人证,都锁定了黄男就是作案者。
法院认为,黄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构成盗窃罪。虽然实际未取得财物,但提款机内现金数额达34万馀元,属于盗窃未遂中数额特别巨大情形。
法院最终判处他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法官称,此类使用爆炸装置的破坏性盗窃行为社会危害性大,即使未遂也应严惩。
对此,中国网民纷纷嘲讽:黄男是“笨贼!”、“智商堪忧。”、“一分钱没拿到,却搭进去6年青春,太不值了。”、“想走捷径结果掉坑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