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13日讯)中国贵州锦屏县一名19岁女大学生今年1月因腹泻、呕吐等症状前往医院就诊,未料入院约6小时后突然失去意识,经抢救仍宣告不治。事后鉴定结果显示,死者死因为病毒性心肌炎,院方诊疗过程存在医疗过失,且与死亡结果具有一定因果关系。然而时隔多月,院方仍没有切确解决方案。
《红星新闻》报导,刘姓学生(化名)当时就读大学一年级,寒假返家期间身体不适,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1月22日凌晨0时40分许,家人将她送往锦屏县人民医院急诊就医。
据医院病历记载,刘女于当日0时48分就诊,医生诊断为急性肠胃炎、痛经。
她的龙姓母亲透露,医生开药后,女儿在医院接受输液治疗,总共输了3瓶。女儿期间说心慌想吐,医生未经检查就开了治疗呕吐的注射针剂。女儿后来称“想吐又吐不出来”,直至4时许,她又去问医生,得到回复“药效哪有那么快啊”。
据其提供的病历等资料显示,刘女于约4时10分输液结束后,因身体发热,想解开外衣。4时24分,母亲准备去给女儿脱衣服时,女儿却突然意识不清,直接摔下床,4时26分转至抢救室。后经抢救无效,于6时42分宣告死亡。
据她的母亲提供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司法鉴定机构于3月2日出具鉴定意见,刘女符合因患病毒性心肌炎导致死亡。
家属和医院共同委托的鉴定机构于5月18日出具鉴定意见:锦屏县人民医院对刘女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医疗行为与她损害后果“死亡”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过错系同等原因(原因力大小),医疗过错参与程度45%至55%(建议50%)。
母亲称,“鉴定时,医院负责人还对我说‘绝不推卸责任,结果出来了,该怎么赔就怎么赔’。”然而,4月,她将女儿的遗体安葬,拿到鉴定报告后,其代理律师和医院联系,院方表示不认可鉴定结果,事件迟迟未有进展。
她表示,希望医院尽快处理好此事,还女儿一个公道。
她的代理律师表示,医院最初称要对鉴定结果进行申诉,后又称“要开会之后再给方案”。直到6月10日,医务科相关负责人打电话给他,让他们联系卫健局。家属认为,医院在拖延解决的行为。
6月11日,该负责人解释,医院很重视此事,“因为涉及医疗保险的问题,必须要有第三方来组织调解,医疗保险的机构也要参与其中。”他还表示,如沟通不了,家属也可以走司法程序。
据锦屏县卫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曾建议医患双方做医疗损害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医院联系家属代理律师,希望走法律诉讼途径,后又表示,可到卫健局申请“走调解”。但目前,家属方还未找卫健部门。
对此,网民纷纷热议:“这是故意杀人,怎么五五责任?这是严重医疗事故。”、“心慌呕吐,腹泻发烧,是心肌炎典型症状,医院应负全责。”、“我觉得现在的医疗系统真的好好要整顿了。每一次去医院都会发现问题。”、“医院应负全责,治不了建议转院,收治了,检查不全面,延误治疗导致死亡应积极处理的!”
有人更狠批,“对这样的医院,当地卫健委为什么不能旗帜鲜明地为事故真相力挺?!为什么不能为逝者没其家庭挺腰?!如此早菅人命,对患者及其家属漠视冷膜,谁还能信任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