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21日讯)中国福建莆田2名国中少女因在路口扶起一名自行摔倒的女子,没想到无私奉献、热心助人却变成被告,面临高达22万元人民币(约12.4万令吉)的天价索赔。

综合中媒报导,事发于2025年3月15日下午,福建莆田一名朱姓女子骑乘脚踏车在城厢区一村道转弯处不慎摔倒,2名正巧经过的国中女生王姓少女及朱姓少女见状,虽曾有一瞬间的犹豫,但最后决定上前伸出援手。

事发当时的监视器画面显示,朱女在准备转弯时,先是因避让一辆冲出的小轿车而受到惊吓,车身已出现晃动与倾斜。2名女生随后骑著电动脚车出现在视线中,在朱女重心失衡倒地后短暂犹豫,最终停车上前,将她扶起并移开脚车,画面清楚显示双方并未发生碰撞。

没想到善举并未换来感谢,朱女事后一口咬定自己是被两名少女骑行的电动脚车“吓到”才失控摔倒。

交警调查后定性为“无接触交通事故”:朱女负主要责任(未注意路况、处置不当);驾驶的王女负次要责任(未满16周岁违规驾驶、转弯未礼让直行车辆);后座的朱女无责。

这项判定成了朱女索赔的法律依据,向法院起诉索赔22万4307元人民币,项目包括住院12天医疗费、多次门诊及药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伤残鉴定尚未出炉)。

对此,家属表示难以接受,认为画面清楚显示朱女在少女抵达前就已有跌倒趋势,判定次责不仅不符事实,更让本应受到奖赏的正能量行为变质为惩罚。

其中一名少女的母亲郑姓女子更因面对沉重的经济压力而感到绝望,接受采访时表示,女儿原本只是出于“学雷锋、做好事”的纯粹善意,却换来巨额索赔与追责,“孩子现在心理压力极大,已产生严重阴影,以后看到类似情况肯定不敢上前”。

事件于2月19日登上热搜,在网上引发激烈的价值观辩论,部分网民从技术角度分析,指出少女当时可能因“行车靠左”或突然出现造成对方恐慌,具备法律上的赔偿基础,但22万的赔偿额度无疑是“狮子大开口”。

然而,绝大多数的声浪则倾心于对学生的保护,认为如果法规过于苛求好心人的交通微瑕,却对明显的诬告或讹诈行为宽贷,将导致整个社会道德倒退,“老人自己摔倒,孩子扶起怎么还要背锅?”、“这是碰瓷吧,以后谁还敢扶?”。

更有不少网民呼吁,若法院最终判定女孩无责,应对诬告者追究敲诈勒索的法律责任,不能让善良者寒心,否则未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人将消失殆尽。

目前这起备受瞩目的案件,已定于2月26日在莆田市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蔡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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