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渥太华24日讯)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名80多岁妇女在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健康状况急遽恶化,只能选择安宁治疗,并由年迈的丈夫带回家照顾,但是丈夫却难以承担照顾重责。女士起初向家人表达安乐死意愿,但在接受评估时改变主意,希望撤回申请,没想到却在丈夫的主导下,接受致命的注射。

每日邮报报导,80多岁的B女士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后出现并发症,导致病况逐渐严重,她选择回家安宁疗护,由年迈的丈夫负责照顾。

然而随著病情恶化,即使有护士定期上门看护,沉重的照护责任也让她的丈夫难以胜任,某天B女士向家人表达安乐死的意愿,丈夫也立即连络相关机构。

不过,B女士在第一次接受评估时改变主意,认为比起安乐死,更倾向于安宁病房的照护,而这项决定是出于个人与宗教价值观的考量,因此希望撤回安乐死申请。丈夫隔天将B女士送往医院,医生评估她状况稳定,但丈夫却出现“照顾者倦怠”的状况,B女士的医生原本打算申请住院安宁医疗,但是申请遭到拒绝。

当天丈夫紧急要求进行第二次安乐死评估,而第二次的评估者认为B女士符合资格。但由于两次评估结果不同,第一位评估人员强烈反对安乐死,并对“紧急性必要”产生疑虑,认为还要进行评估,第一位评估人员要求再次会见B女士,但被安乐死机构拒绝。安乐死机构接著派遣第三名评估人员,对B女士是否要进行安乐死进行评估,结果通过,B女士在当晚就接受注射安乐死。

对此,安乐死审查委员会成员对这起案件表达质疑,认为B女士接受安乐死的过程,都是由丈夫在主导,很少纪录显示B女士本人有提出要求,再加上评估都是丈夫在场的状况下进行,这可能增加B女士的压力。

安乐死审查委员会认为,由于时间太短,无法全面判断B女士的社会状况、临终关怀以及护理需求,质疑丈夫可能因为倦怠以及缺乏安宁病房的照护管道,强势主导安乐死流程,B女士则因此感到压力被迫执行安乐死。

家庭医生委员会成员科埃略认为,这起案件重点应该放在确保B女士跟丈夫获得完善的临终关怀,尽管第一位评估员对安乐死表示担忧,但机构却加速流程,没有考虑到丈夫因为照顾倦怠可能带来的影响。

加拿大自2016年将协助死亡合法化以来,适用范围已从原本的绝症末期患者,扩大至慢性疾病和身心障碍者,未来甚至可能纳入特定精神疾病患者。

根据该国医疗辅助死亡法案规定,患者若要申请安乐死,要经过评估人员评估,不仅要判断是否符合某些末期疾病,还有一些附加条件。患者的申请通常需要等待数周,但是如果案件具备医疗紧急性,则可以在申请提交当天执行。

蔡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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