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14日讯)中国四川自贡富顺县发生一桩离奇溺水死亡事件,一名男子与村民到水库游泳,岂料却溺亡在水中,村民当下只是将他载回家,也没告诉家属。直到数日后,家人才发现他早已死亡,尸体严重腐败,让家人难以释怀。
中媒报导,事发于9月4日下午,刘姓男子(化名)被同村两名男子(叔侄)骑摩哆带回家,3天后被发现在家中死亡多时。
刘男姐姐忆述,她是于同月7日接到邻居通知,才知道弟弟在家中离世,尸体被摆成睡姿,早已经腐烂发臭,“当时气温高、尸体腐败严重,死因成谜”。直到调取监视画面后,家人才惊觉他早在3天前就已被人“送回家”,却无人知情。
监视画面显示,刘男坐在两人中间,头部歪斜,由后座男子用手撑著,营造出还活著的假象,当时三人进入巷口后,刘男便再也没有出门。
刘女透露,载弟弟回家的两人事后并未向任何家属提及此事,甚至与他家人擦肩而过也保持沉默,“他们家离我们家走路只要两分钟,却什么都没说。要不是发臭才发现,我们还不知道他早就走了。”
经过警方的核查认定,刘男为“意外溺亡”,排除他杀可能,未立案侦查。但家属难以接受并提出质疑:“既然是意外,为什么要偷偷把人带回来?为什么不报警、不通知家人?”
当天载他回家的陶姓男子表示,事发当天天气炎热,他提议与侄子及刘男一起到附近水库游泳。
他称,刘男会游泳,“他第一个下去,一出去游了一圈就没上来,掉下去就死了。”
他坦言,当时慌了神,没有拨打求医电话,也没有报警,而是与侄子合力把遗体运回死者家中,“我悄悄把他弄回去,这一点确实不对”。
根据他出示的民间协议显示,他已垫付8万人民币(约4.6万令吉)供家属办理丧事,并在文件中注明“若家属仍有追责或赔偿诉求,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然而,这样的“私下处理”方式,让死者家属无法释怀。
对刘女一家而言,弟弟的离去已成事实,但最难释怀的仍是那三天的空白,一场原可即刻告知的意外,却因错误的决定,变成了长久的伤口,“他明明就在家里,我们却一直不知道”。
她哽咽说,“那三天,我们一家人都还一直在找他”。
对于这起事件的法律争议,北京京谷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长青表示,在警方明确排除刑事犯罪的前提下,陶男叔侄的行为虽然极不合情理,但不构成刑事犯罪,“他们未及时报警、隐匿遗体的做法属于道德层面问题,不足以构成刑法上的妨害行为”。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晋虤也指出,现行法律尚未对“意外事故中的最后救助人义务”有明确规定,“如果证明叔侄二人的行为导致家属情感受到重大伤害,或造成延误处理,或可主张精神抚慰金赔偿,但目前证据不足以支持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