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24日讯)中国四川一名男子今年5月和未婚妻前往民政局结婚注册,未料却被告知,早在1998年4月就已经注册结婚,导致他难以置信。
中媒报导,四川一名刘姓男子与李姓女友于5月到四川省宣汉县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然而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后却告知,男方早就于1998年4月与一名喻姓女子办理过结婚登记,两人因此无法再次登记。
对此,刘男难以置信地表示,“这怎么可能?我们(与喻女)早就分手了,而且从来没领过结婚证啊!”
面对这一离奇状况,民政局根据宣汉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会签的《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迅速将线索移送至检察机关。检察院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指定一名检察官展开深入调查,了解事情的真相。
承办检察官首先调取了尘封多年的刘男、喻女的婚姻登记档案,经过细致核查后发现了重大疑点:档案中,“申请人签字捺印”一栏上没有任何内容,“双方半身免冠照片”一栏上同样一片空白。
检察官借助公安机关技术手段进行身份信息比对后发现,婚姻登记申请书上的刘男身份证号码正确,而喻女的身份证号码是一个“空号”,在系统中“查无此人”。
检察官后续进行了实地走访,虽然当年的经办人、时任乡政府婚姻登记员的王男已去世,但通过反复询问刘男本人及其多名亲属,承办检察官拼凑出事件的基本情况。
调查发现,刘男于1998年春节期间将在外务工时结识的女友喻女带回宣汉老家,短暂停留数日后二人共同外出务工,而且不久后就分了手。
然而刘男的父亲因担心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儿子娶妻成家,瞒著两人找到在乡政府负责婚姻登记工作的好友王男,请求他“帮忙”办理结婚登记。王男碍于情面,在这对男女均未到场、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违规操作,凭空捏造了一份虚假的婚姻登记档案。
结果一场由父辈“好心”主导的弄虚作假,让刘男背负了长达27年的“已婚”枷锁。
基于调查结果和确凿的证据,宣汉县检察院认定,1998年刘男与喻女的婚姻登记系通过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确属错误登记,依法应予撤销。
民政局当场签收检察建议,及时启动撤销程序,并于近日正式依法撤销二人阴差阳错存续了27年的虚假婚姻登记,并将刘男的个人婚姻状态信息更正为“未婚”。
当民政局工作人员将《撤销婚姻登记决定书》郑重地交到刘男手中时,他难掩激动地表示,“这二十多年背了个假结婚的名头,今天总算摘掉了!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搬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