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18日讯)台湾桃园一对夫妻在2003年收养一名男孩为养子,然而他长大后不仅未尽孝,还积欠大笔债务,为了躲债更逃往中国,与养父母失联近一年,甚至封锁他们的电话,直到夫妻俩之后得知他已回到生母身边、不会再返台,才心灰向法院声请终止收养关系。桃园地方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亲情信赖破裂,裁准终止收养。

台媒报导,判决书显示,杨姓男子与陈姓妻子于2003年间依法收养男孩作为养子,3人自此具备法律上的亲子关系,多年来夫妻俩都视杨男为己出,共同生活期间将他抚养长大。

怎料孩子长大后,近年来却因为积欠外债,被债主催收多笔款项,最后在2023年8月7日出境前往中国后,从此未再回台。

夫妻痛心表示,自从杨男逃往中国后,从此音讯全无,不仅不与2人联络,也未履行任何家庭责任。

杨父无奈地表示,孩子不是没地方回,而是选择不回,而且过去杨男曾多次致电夫妻俩求助借钱时,2人都有东拼西凑出一笔钱帮忙偿债,没想到最后却换来一场空。

不仅如此,由于杨男并未还钱,因此夫妻俩也成了他的债主,甚至还被封锁电话,导致养亲关系名存实亡,而夫妻俩在与养子断联近1年后,才接到他的亲生母亲来电告知,杨男已返回生母身边,以后都不会再回台湾,让心灰意冷的2人最终决定向法院声请终止收养关系。

桃园地院审理后,依《民法》第1081条第1项第4款规定,若养亲子间出现“其他重大事由难以维持收养关系”,得由法院宣告终止,而所谓的“重大事由”是指养亲子间感情与信赖严重破裂、难以恢复亲子关系之情形。

此案可见杨男离家多年、未再探视或关心养父母,双方只剩法律形式上的关系而无实质亲情维系,确属重大事由。法院最终认定声夫妻俩主张有据,裁定双方的收养关系终止。

蔡秀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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