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19日讯)中国上海有一名男子与妻子离婚后,为了不想支付子女抚养费,竟选择放弃父亲留下的百万元遗产,声明将继承权全数让给姊姊。案件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结果出炉。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理此案。蒋先生与梁女士婚后育有一子,两人于2017年离婚,依判决蒋先生自2016年12月起,每月须支付1500元人民币抚养费至孩子成年。
然而判决生效后,蒋先生却未曾履行过任何抚养义务。
梁女士曾两度申请强制执行,但蒋先生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不过,她意外发现蒋先生的父母名下有一处房产,父亲于2016年11月去世后,该房以210万元人民币售出。
依继承规则,蒋父名下50%产权应由蒋先生与其母亲、姐姐共同继承,蒋先生理应分得相应遗产,有能力履行抚养义务。
梁女士申请法院调查后发现,蒋先生与其母亲在办理公证时均声明放弃继承,因此该房产最终全部归蒋先生的姊姊所有。
不过,蒋先生的孩子将蒋先生及其姊姊一并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放弃继承的行为无效,并追讨蒋先生应得的遗产份额。
法院审理后指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属于基于亲子关系而产生的法定责任。蒋先生明知自己应承担抚养义务,却自离婚以来从未履行,在此情况下仍选择放弃继承,且随后因失业完全丧失给付能力。
蒋先生放弃继承的行为已直接损害未成年子女的利益,属于恶意逃避义务,因此裁定蒋先生放弃房产份额的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