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31日讯)中国重庆一名女子在结婚一年后,惊觉丈夫隐瞒自己早在12年前确诊爱滋病,愤而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请求。虽然男方辩称两人仅为形式婚姻、并无性关系,法院最终裁定婚姻无效,并判他赔偿2万元人民币(约1.18万令吉)。
综合媒体报导,重庆云阳县法院近日审理一宗特殊的婚姻诉讼案。女方阿芳(化名)与男方阿华(化名)于2023年2月办理结婚登记,但仅共同生活约一个月便分居,双方也没有发生性关系。
直到2024年3月,阿芳从朋友口中得知,阿华自2012年起已被诊断患有爱滋病,却始终未曾主动告知。
得知真相后的阿芳深感震惊与恐惧,遂决定提告要求撤销婚姻。审理期间,阿华辩称婚姻只是“走个形式”,而阿芳得知他没打算生育,所以双方一直未有性生活,更自认婚检机构没告知阿芳他的病情是因为她也不想生育。
然而法院认为,爱滋病属重大传染疾病,即便双方未发生性行为,当事人仍有责任于婚前坦白病情。
阿华的隐瞒行为构成婚姻可撤销的法定情形,判决这段婚姻关系无效,并酌情要求其赔偿阿芳2万元,理由是阿芳因受精神压力而被诊断出忧郁症,尽管无法证明两者间有绝对因果关系。
根据中国《民法典》规定,婚姻一旦被撤销,视同“从未结婚”,双方在法律上不会留下婚姻纪录,也不影响日后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