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1日讯)中国河南一名女子去年在长垣市购买了长城德邻城三期一楼带院的住宅,同年12月竟在院子里挖掘出一根疑似人体大腿骨,吓得赶紧报案。后续她再次发现多根肋骨及尾骨,前后共报警3次,并多次联系物业及开发商要求换房、补偿费用,遭对方以“房屋已交付”为由拒绝。
综合中媒报导,河南一名孙姓女子买的新房多次挖出人骨,当场吓到腿软,至今心里仍有阴影。
然而,她多次联系物业及开发商,要求更换同等面积的房子,并补偿费用,却遭对方以“房屋已交付”为由拒绝。
当地刑警队6月16日表示,经检测为男性尸骨,三方在住建局协商下未达成一致,“开发商不配合,无法推进”。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透露,孙女仅拥有院子土地的使用权,没有产权,而当时填的土是从其他地方购买后运过来的,不一定会对所有的土进行筛选。
该工作人员还表示,警方告知挖出的人体骨头已经有20年了,目前多方还在进行协调处理。
对此,长垣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回应,“我们现在已经有分管人员去现场正在沟通。”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律师付建则表示,在房屋地下挖出人骨,会对房屋的正常使用和居住产生严重影响,导致当事人购买房屋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