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25日讯)原本乔迁是一大喜事,然而中国广西一名罗先生却发现,自己位于柳州市河西路荣和天筑小区的婚房,在尚未入住前竟惨遭污水倒灌,整屋浸泡在恶臭污水中,家具电器损坏严重,原定的乔迁计划也被迫中断。罗先生目前已委托定损公司进行损失评估,并计划透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责任。

CTWANT援引《南国今报》报导,罗先生的新房位于该小区13楼,建筑面积约98.23平方公尺,为一套小四房。房屋于2023年5月交付,10月完成装修。考虑到需通风数月再入住,罗先生与家人尚未搬入,但仍定期前往开窗透气。

然而今年4月29日上午约9时,罗先生接获管家来电,称其入户门有渗水情况。罗先生迅速赶回,打开房门的瞬间惊愕万分——污水已经漫至脚踝,房内弥漫恶臭,黄色污水伴随排泄物泡沫充斥各个房间。尽管物业于4月30日协助清理并消毒,恶臭气味仍未完全散去。

罗先生向记者表示,洗衣机、冰箱等已进场的家电遭受污染,柜体与房门普遍翘边变形,墙面亦出现黄斑。他更担心地砖下的水电管线可能也已受损。

事发后,罗先生与物业进行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自行打开房门排放污水,物业随后提供沙袋防止污水扩散至公共区域,并委托保洁公司清理。

卷纸堵塞公用排污立管

经查物业发现12楼与13楼之间的公用排污立管被大量卷纸堵塞,导致污水无法顺利排出,最终从罗先生家中卫生间反冒倒灌。物业方面表示,根据合同规定,其责任仅限于一楼至化粪池范围内的排污管道,楼栋内的管道问题不属其管辖。

对此,罗先生质疑责任归属。他表示,装修期间未与工人发生纠纷,且物业早于去年11月完成验收并退还装修押金,故装修施工造成管道堵塞的可能性极低。

根据报导,目前罗先生已聘请南宁定损公司进行专业评估,并准备提起民事诉讼。广西国观律师事务所王一辰律师指出,若无法查明具体堵塞责任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8条,12楼至13楼间公用立管的共同使用者,亦即罗先生楼上的业主,可能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个别住户能证明未使用管道或无过错,则可免责。

此外,若物业未及时通知楼上住户停止使用管道,亦可能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若经专业鉴定证明房屋管道设计或施工存在缺陷,则开发商在保修期内亦可能需负责。

罗先生无奈地说,“这本来是我和女朋友的婚房,我们计划5月底搬进新家,家具也早已预约送货,结果全都乱了套。”他表示,将坚决依法维权,力求为自己和家人讨回公道。

蔡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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