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5日讯)中国高铁D7594次列车在深圳北至东莞南区间于24日发生一起不文明行为引发的冲突。一名女性乘客多次要求对座男子不要将光脚放在她旁边的座位上,然而该男子不予理会,双方因此发生争执。男子甚至对该女子动手施暴。

中媒报导,事发时,该男子在列车工作人员到场时曾短暂将脚放下并穿回鞋子,但在工作人员离开后,又再次将赤脚伸出。这种反复的举动引发对座女乘客的不满,对方随即用手机录下画面。最终,双方因此爆发争执。

该女子随后将影片上传至社群平台,画面显示该男子身穿短袖,双脚分别横放在对面的两个座位上,双手抱胸,表情显得不悦。当女子询问“别人不用坐吗?”时,男子不仅未回应,反而反问“你拍什么拍?”随后还做出疑似挥拳的动作,后续声称“到站了”便离开。

女子随后在社群平台上传自己右手红肿的照片,并在留言中表示“没打算报警,已经上地铁了。”然而,当天下午约5点,她更新贴文称“深圳警方已赶来广州东,等会会合就能立案了。感谢大家的关注与支持。”

同日晚上,广铁集团广九客运段发表声明,说明事件经过。女乘客当时坐在列车第四车厢的3C座位,而男子则位于对面的4B座位。女方最初向列车人员反映男子的不当行为后,工作人员随即到场劝导,男子一度配合并将脚放下。然而,当工作人员离开后,男子再次赤脚将脚搁上对方座椅,引发女乘客不适,她遂用手机拍摄取证,最终双方发生争执。公安机关目前已介入调查此事。

对此,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邢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若该男子的行为构成殴打,依法可处5日至10日拘留,并罚款200元至500元;若情节较轻,则可能面临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行为导致他人受损,施暴者还需承担民事责任,包括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若对受害人造成精神伤害,还可能需要支付精神抚慰金。

如果最终确认受害者受到轻伤或更严重的伤害,该男子的行为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故意伤害罪。根据法律规定,依法最高可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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