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讯)台湾两大外送平台Uber Eats、foodpanda合并案昨遭公平会否决。公平会副主委陈志民说明,两家业者结合后,市占率将逾九成,对限制竞争之不利益大于整体经济利益,且无法透过“结合矫正措施”(负担条件)确保维持竞争,因此依“公平交易法”规定,禁止结合。

牵涉消费者、外送员与餐饮店家权益

此合并案因牵涉消费者、外送员与餐饮店家权益,三方利害关系人都担心合并后将成“巨兽”,恐会借此提高外送费用、进而影响餐饮消费价格,外送员的劳动权益也可能受损,造成“三伤”。

陈志民表示,此案主要从“限制竞争”面向决议否决;因Uber Eats在台湾市场的主要竞争者就是foodpanda,结合后业者将能主导市场,也更有诱因提高消费者的价格及对店家的抽成,但消费者、店家却没有其他替代选择,无法制衡Uber Eats的市场力,显然影响市场竞争秩序。

无法透过“负担条件”确保维持竞争

对Uber Eats主张的“可负担条件通过”;陈志民指出,所提条件都仅是短期、暂时性的行为面矫正措施,难以维持或重建结合前市场竞争状态、修复结合后的竞争伤害,因此公平会未考虑以附加条件的方式让业者通关。

两家业者答辩同样未能说服公平会。陈志民说,Uber Eats主张,结合后可提高外送网路的密度,意即外送员在同一趟路程中可接收多张订单,可创造经济利益;但委员会认为“难以验证真实性”,且不必合并、现行状态就可达成,相较限制竞争之不利益明显不成比例,也遭否决。

黄丽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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