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9日讯)证券监督委员会(SC)更新投资建议指南,有意规定在社交媒体平台推广资本市场产品或服务,并从中获得佣金和其他奖励的"金融界网红"(Finfluencer),需获得证监会的批准执照。

证监会在文告中表示,制定这项指南,是为了应对金融网红在社交媒体上推广资本市场产品和服务的日益流行的现象,并提高公众意识。

此次更新明确了证监会对金融网红在社交媒体上分享金融见解和建议的监管期望。证监会强调,提供投资建议属于《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CMSA)下的受监管活动。

“金融网红应注意,从事无执照受监管活动属于犯罪行为,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任何被定罪的人士,可能被施以不超过1000万令吉的罚款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证监会提醒金融界网红应透过SC Investment Checker来验证他们推广的公司,是否已获得证监会的批准。

证监会将会基金监控国内资本市场,并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确保市场公平有序。

曾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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